长清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办理销号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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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见附件)已整改完成,按照上级关于信访件办理销号的要求,准备销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如对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51802124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水鸣街1501号
附件:长清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汇总表
长清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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